作为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浙江省宁波五洲星集团的发展离不开农民的支持,而带动农民致富,更是农业龙头企业的责任,“五洲星”的老总吴安星深知此理。“五洲星”从创建以来,始终把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自己肩负的责任,已经在浙江省内建起了20万亩基地,通过订单收购等形式,使20万农民从中受益。
余姚市贩销大户赵祖亚是专门帮“五洲星”收购农产品的,他说,每年,他春天收春笋,夏天收葡萄、黄桃、枇杷、杨梅,秋天收橘子等,一年要从农户手中收购1000多万斤的农产品。据赵祖亚介绍,从1994年开始,“五洲星”就开始从这些农户手中收购原料,而且为了让农民丰产又丰收,“五洲星”的收购价格一般都略高于市场收购价。
“农业龙头企业要服务于农业,想农民未想之事,拓展农民难以拓展之市场,开发农户无力开发的产品,带领农民走上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的路子。”吴安星为“五洲星”制定了以“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联系农户”的三种助农发展模式。
第一种模式便是土地流转倒包,建立自营原料基地。1998年,“五洲星”组织成立了宁波甬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农产品基地开发,开始自己发展原料基地。几年来,先后在宁波鄞州区流转倒包土地3000多亩,开发种植品种优良的白桃、葡萄、黄桃等果蔬产品。这些基地的开发,在整个产业结构调整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引导农民种什么、怎么种、怎么管,同时在保证公司一部分生产原料供应的同时,还解决了当地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同时,“五洲星”还出台最低保护价,建立订单原料基地,这便是“五洲星”的第二种助农模式。本着引导、扶持的原则,“五洲星”对农户种植公司所需的农产品,无偿提供种苗、技术和指导,还帮助农民解决一些前期开发当中遇到的资金短缺问题。对这种协作型基地种植的农产品,“五洲星”以“订单+基地”的形式,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失。
部分农民还可以通过土地入股,与“五洲星”建立股份合作式基地,这就是“五洲星”的第三种助农模式。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年限权作价,作为股份入股,“五洲星”则以资金技术作为股份投入,所有生产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五洲星”对自营的或订单的原料基地都实行了HACCP的全程监控管理,使农民懂得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保证了生产原料优质供给,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这是一个双赢的策略”,吴安星说:“一方面,有效地解决了农产品的出路问题,对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农民组织化程度,都起着了重要的作用。而另一方面,把农民的农田作为我们生产的第一车间,严格按照无公害标准生产,从源头上保证了原料的健康与纯正。” (作者:夏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