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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东县委原副书记受贿 百万家财来源不明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7-04-24 17:36:51)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昨天(23日)下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肥东县委原副书记姜振华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对其犯罪所得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继续予以追缴。

    姜振华是因为肥东系列窝案而落网的。经法院查明,2001年至2006年,姜振华利用担任肥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并分管工业经济和开发区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36.95万元、美元5000元。其中,姜振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企业发展提供帮助,先后5次收受该企业老总送的现金人民币13万元、美元5000元以及价值15万余元的门面房和价值5万余元的劳力士女式手表等财物。

    同时,姜振华对价值人民币115万余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宣判后,姜振华表示其服从判决,不上诉。(胡明艳、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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