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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目前出现了一种“撞车职业”,“从业者”开着奔驰、宝马,专找外地车和新手撞,然后向对方索取高额赔偿。
撞车族“职业”其实并不新鲜。前些年,社会上就出现过“撞人族”,你在路上走着走着,不小心就同一两个人“撞”个满怀,结果“高档眼镜”落地打碎,你只好赔对方钱。后来又出现了“人撞车族”,
有人专往行驶的汽车上撞,撞后索人钱财。现在又进一步,发展到“车撞车”了。
一些人受“撞车族”敲诈,是因为对新的《交通法》不清楚。“撞车族”抓住对方不熟悉《交通法》的弱点,连蒙带吓,让对方觉得“私了”破点财算是买教训了。
“撞车族”“生意”不断,还说明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较多,只要他们“上班”总能碰上,抓住对方的失误,敲上一笔。
“职业撞车族”现身,反映了交管的疏漏。虽说小事故“私了”合法,但并非是交警就可以不问,交警方应积极介入“私了”案例。这样便于警方监督,使“私了”公正合理。交警方虽是介入,但不强制干涉双方“私了”行为,不追究“私了”事故责任,打消事主怕被交警知道的念头。
还应建立小事故报案制。让每一位车主都知道,小事故“私了”后,最好能及时向交警通报备案,这样交警能及时掌握肇事双方情况,掌握“撞车族”的情况,以维护被撞车主的利益。如果某辆车老和别人“过不去”,就可能是“撞车族”。
面对“撞车族”,有必要加强打击力度,相信只要工作做到家,“撞车职业”就会自然消亡,起码不会太猖獗。(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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