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能娃哈哈纠纷爆发整三个月后,宗庆后发动向达能的全面反攻。7月2日,300余位国内外媒体记者云集杭州,参加这次关于达能娃哈哈纠纷的最大规模记者见面会。根据宗庆后及娃哈哈律师团成员之一的金杜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的介绍,娃哈哈已经启动对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三位外方董事的诉讼流程。理由是这三位外方董事在多个具有同业竞争性质的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违反了中国《公司法》。
“如果不出意外,按正常流程推算,娃哈哈正式起诉时间将在7月3日起30天后。”分析人士称。根据律师截止到目前的取证,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三位外方董事中,秦鹏担任达能乐百氏若干合资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光明乳业董事等职;嘉柯霖担任正广和饮用水公司、乐百氏系列公司董事等职;范易谋则与秦鹏一起,“领导组织了达能亚洲及关联公司投资多家与合资企业相竞争的其它公司并参与管理。”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由于目前还没有得到三位外方董事辞职的消息,中方股东已经委托律师向39家合资公司发出催告函。”金杜律师事务所刘向文律师3日介绍。
“催告函已经是启动诉讼的前期步骤之一。”按照相关规定,中方股东必须先以催告函方式要求合资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起诉讼,追究外方董事的民事赔偿责任。监事会或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中方股东将依法提起‘代位诉讼’,起诉三位外方董事,同时不排除对已经辞职的其它外方董事采取同样的法律行动。”刘向文律师称。“如果三位外方董事的以上任职确实没有经由中方董事同意,达能这次会真的在法律上失去支持。”专家表示。外方一旦败诉,将向合资公司退回担任其它职位的收入,并做出一定的赔偿。
宗庆后表示,这一起诉的标的额较小,只有100万人民币左右。此前,关于娃哈哈针对达能将提出至少20亿欧元索赔的说法,宗庆后表示只是“随便一算”。“与以往不同的是,娃哈哈现在完全开始以法律说话。”一位参加发布会的专家称。
见面会上,除宗庆后外,健力宝集团总裁叶红汉、乐百氏前高管代表王磊等同业企业高层悉数到场。国内最大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叶渌以娃哈哈代理律师身份出席。此外,合资公司小股东代表、经销商代表、新任董事代表等均到场发言。
乐百氏前华北区总经理王磊介绍,2000前时,乐百氏作为瓶装水最大企业之一,是娃哈哈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但目前乐百氏在达能领导下就像一盘散沙。
据一位娃哈哈产品经销商孙利介绍,2001年开始他同时经销娃哈哈和乐百氏两个品牌产品,乐百氏当年销售在990万元左右,而娃哈哈280万元。到2006年,乐百氏销售额不足100万,娃哈哈超过4000万。“这种对比让我们怎么跟着达能走。”孙利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