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7日电 (记者胡作华)专家指出,在公共设施融资过程中,政府组织增信不等于"财政担保"。
有关专家在7日由浙江省发改委、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和新华社浙江分社联合召开的"浙江省公共设施中长期融资风险与发展研讨会"上说,当前,政府具有管理、规范、提供制度框架和参与经济运行的多重身份,但是政府组织增信不同于财政信用和财政拨款,有关方面必须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使被增信的公共设施融资主体能有效防范风险和减少损失。
专家同时指出,对于公共设施融资,也不能简单地将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视为高风险。从长远看,公共设施中长期贷款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政策性层面的影响,如政府信用缺损、地方经济波动等都将影响还款资金的落实。但是,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融资和公司融资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也有大量的项目融资案例是通过财政性资金支持完成的。
专家认为,要积极防范公共设施中长期融资的风险,就需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政策性银行的融资优势,并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资金筹集渠道的多元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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