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地方政府加快公共设施建设是现阶段开发银行的重要使命
公共设施是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载体,是现代文明的象征。因而,社会公共设施建设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公共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风险集中,以及社会性、公益性较强等特点,其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公共财政投入,但根据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水平,仅靠财政投入显然不能满足公共设施投资增长的需求,需要有长期、大额、稳定的融资支持。作为国家的开发性金融机构,按照投融资市场化的要求,支持地方政府加快公共设施建设是现阶段开发银行的重要使命。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自1999年3月成立以来,积极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一直致力于支持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在中长期基础设施贷款领域发挥主力银行作用。截至2007年6月末,开行已累计向浙江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新农村建设、中小企业、"走出去"、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重要领域发放贷款1600余亿元,为浙江实施"八八战略"、推进"五大百亿工程",提供了积极的支持。分行管理信贷资产总额达到1126.40亿元,其中表内信贷资产总额826.7亿元;分行本外币不良贷款率由成立之初的4.66%下降为控制在1%以内,并连续24个季度保持本息回收率两个100%记录。
在支持浙江公共设施建设中,围绕"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市化道路"的要求,既突出重点向一大批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全省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投资环境的优化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又围绕政府热点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在重大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在省发改委等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一是支持了秦山核电二期、三期工程和国华沿海电厂等一批电源电网和输变电工程项目。截止2007年6月末,分行已累计向浙江省电源、电网项目提供贷款373.4亿元,贷款余额占全行贷款的27.38%;二是支持了杭州湾跨海大桥和龙丽丽龙、杭浦等高速公路项目,已累计提供贷款531亿元,公路贷款余额占全行贷款的26.72%。三是积极支持了曹娥江大闸枢纽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等省内水库、水资源开发项目的建设,累计提供贷款67.28亿元。分行还支持了玉环璇门、慈溪四灶浦、苍南围垦以及慈溪徐家浦等围垦项目,围海造地27.5万亩。四是集中支持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袍江工业区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提供贷款104.35亿元,为这些开发区完善基础、提升规模、集聚产业创造了条件。
与此同时,分行近年来针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出现的新"瓶颈"和中央提出的"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的要求,顺应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在银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配合下,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放贷款214.57亿元。一是支持小城镇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在建设部的指导下,分行选择了一批全国重点镇进行试点,着重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城镇道路整治以及污水收集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目前,分行已经提供贷款支持的小城镇建设项目合同贷款金额18.8亿元,已累计提供了17.11亿元的贷款支持。以桐乡市濮院镇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为例,该项目建成后,直接惠及32个行政村、解决近10万农村人口的清洁饮水问题,同时也避免了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二是积极支持"城中村"改造。分行运用开发性金融的思路,为绍兴市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提供8.5亿元贷款,用于解决其中14个村庄、6个住宅组团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安置6129户家庭18405位农村人口,使这些农村和农民真正实现由农业型社会向城市型社会的根本转变。三是支持农村交通道路条件的改善。根据全省"康庄工程"的总体规划,分行与省交通厅合作并提供13亿元贷款,支持全省范围内乡村道路的砂石路面硬化改造,目前已发放贷款12亿元。同时,分行还支持了部分山区老区的道路改扩建等项目,有效改善了山区、老区的农村交通条件。
通过开行的贷款支持,加快了浙江省公共设施项目建设,改善了城乡面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支持公共设施建设的运作模式需要不断创新
根据公共设施项目的特性,开行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组织增信,促进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了支持公共设施建设的运作模式。
一是正确运用政府组织增信原理。通过把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开行的融资优势有效结合,发挥政府、金融、市场的整体力量,积极建设健康、高效的市场和融资体系,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和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搭建市场化的融资平台。为打通公共设施领域融资渠道,分行积极为地方政府改革和完善投融资体制提供建议,培育和打造公共设施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注资、特许经营、补贴等方式使投融资平台不断做强做大,最终成为实行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的、具备资格的法人主体和合规的借款人。特别重视那些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平台的建设,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
三是依照国内外BOT/BT项目融资运作惯例。
按照以上运作模式,分行在支持浙江省及市县公共设施建设、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不但取得了优良的市场业绩,防范了贷款风险,而且也没有增加财政的额外负担。
三、必须始终坚持把防范信贷风险和培育健康财政放在首要位置
为防范公共设施中长期贷款所面临的风险信贷风险,分行坚持"选准项目、长期受益,分次投入、滚动发展,持续实施、动态平衡"的原则,促进政府信用的良性循环。着重坚持了以下几条做法:
(一)规划先行,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分行积极与各地政府开展规划合作,使重大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符合科学发展要求。不仅认真研究各地的经济发展和建设规划,还认真地编制与之相关的融资规划,精心选择项目。因此,在历年的项目清理中,分行没有一个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违规开发区贷款项目。
(二)优选项目,着眼于促进健康财政的发展。对项目的选择定位于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完善和提升城市整体功能,培育集聚和辐射能力;二是对培育未来财源有直接推动作用;三是对培育未来财源具有间接的重要基础作用;四是创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保条件,保障可持续发展。
(三)量力而行,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加强债务管理。在支持地方公共设施建设中,分行认真执行浙江省政府[2005]05号文件精神,落实《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积极促进政府信用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政府债务偿债准备金,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债务管理。目前,分行提供公共设施贷款的市县在我行的协助下都已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制订了债务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偿债基金,负债也都控制在较合理的水平。有的市县还在相关部门成立了政府债务管理科。分行还积极帮助政府负债过重的市县调整原有债务的结构,缓解暂时困难。
(四)加强二元评审,从项目前期锁定风险。严格按照二元评审要求,切实做好借款人信用评审和项目债项评审。对借款人设定信用建设标志性事件,敦促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信用能力;对申贷项目慎重选择和严格评审,要求所有项目必须按国家的基建程序完成四项审批,落实项目资本金。
(五)强化信贷管理,建立联合监督机制。一是加强资金支付审批和资金账户监控,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二是在贷款资金支用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借助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力量,共同监督项目建设和贷款执行情况。分行与省监察厅建立了联合监察机制,并与11个地市、58个县区签订了联合监督的合作协议,同时还在全省和市县媒体发布公告,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欢迎社会公众监督。通过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使开行支持的项目都能成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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