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台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台州“民营经济30条”)新闻发布会召开。
据悉,台州“民营经济30条”政策主要内容共分五个领域30条措施,其中,加强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方面提出6条政策措施;拓展民营企业创投领域方面,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等5条政策措施;构建公平规范市场环境方面,提出“大力破除招投标领域隐性门槛”等5条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民营市场主体方面,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等6条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提出“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化”等8条政策措施。
台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台州“民营经济30条”是对《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进一步细化和延展,提出了一系列可落地落实的政策措施,每一条都是实打实的干货,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此次政策主要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集大成,台州味,有力度。”该负责人说。
台州“民营经济30条”从培育主体、拓展领域、规范市场、要素保障、优化环境等五大方面,激发活力、提振信心、持续发展,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家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发扬“扛得起大旗、经得起大浪、担得起大义、吃得了大苦、成得了大事”的台州企业家五大精神。
台州“民营经济30条”许多措施也非常具有台州辨识度,比如,针对台州量大面广的小微民营企业对高质量金融服务和生产空间的迫切需求,提出积极争创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改革示范区,探索以“零租金”等模式择优吸引小微企业入园等。
在顶格承接国家、省相关政策的同时,台州“民营经济30条”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比如,将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率从省定的98%提高至100%;对参加国际性展会的民营企业,展位费最高补助比例从省定的70%提高至80%。(冯思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