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浙江省湖州市召开全市政法系统“法护绿水青山 助力共同富裕”新闻发布会。2023年以来,湖州市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全力打造法护绿水青山政法综合体,推动全市政法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有效助力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其中包括建成市县两级法护绿水青山共治中心、发布“生态警务”地方标准等。

据悉,法护绿水青山政法综合体通过构建预防、打击、修复、建设“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实现了政法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全域联动协同、全时在线智治、全链闭环护航。2023年,湖州市共排查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500余次、化解涉环境纠纷765个,成功率达95%以上;破获环境和生态资源领域刑事案件4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9人;一审办理环境资源案件228件,责令24名被告、1家企业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2183.13万余元。
法护绿水青山工作开展一年来,湖州市政法系统联动发力,陆续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如在浙江省开通“政法服务码”,通过手机扫码反映相关诉求,及时汇总数据、形成清单、流转核办,第一时间为群众解决问题困扰;开发浙江省生态综合性应用生态警务协同智治应用,构建“日常巡查、线索上报、信息流转、考核评估”工作流程,带动全市3.8万名干警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守山护水”;建成环侦作战中心,形成主动打击模式,案件线索主动发现上升125%,直接破案占比上升至35%;出台《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意见》,为保障特色产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探索新路径等。
据了解,除预防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和打击有关案件外,湖州市还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到各类案件办理之中,运用“消除污染”“增值放流”“补植复绿”“货币补偿”等生态修复方式,督促被告人将生态修复责任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发出“生态补植令”“土壤生态修复令”“野生动物保护令”,累计责令被告人补植树苗1371亩,放养鱼苗307万尾,完成修复劳动400余小时,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一案一修复”。(朱旭竞/文 湖州市委宣传部/供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