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9月15日电(记者岳德亮、马剑)杭州市政府9月15日对外发布《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办法》,全市探索建立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以预防性保护“小切口”做实优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近年来,假冒登记、名称侵权以及“傍名牌”等违法行为频频发生。建立完善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旨在为知名企业的名称字号争取事前预防性保护,维护支持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
办法分为六章二十五条,具体包括“总体要求”“适用情形与纳入程序”“公示与异议”“保护效力”“保护期限与退出机制”和“附则”。
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有两种方式,包括依职权主动实施、经申请或建议实施。企业自身,以及市或区、县(市)国资、发改、经信等相关部门认为企业名称易被他人擅自使用、误导公众的,均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建议实施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
办法指出,全市构建“一级保护”和“二级保护”两级体系和相应的纳入标准、审核批准和保护效力。同时,建立保护名录实施动态管理,规定保护期限、延续程序和及时清理取消保护的具体情形。
办法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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