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11 15:45:36
来源:新京报

“液体口罩”热销,真的能防住流感病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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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呼吸道疾病高发期,电商平台上宣称“99.9%阻隔病毒、广谱抗菌”“隐形防护”的液体口罩类鼻腔喷雾产品持续热销。这类产品多以“物理防护”“隐形口罩”为卖点,价格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但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液体口罩产品既非药品也非医疗器械,仅为日用品,其宣称的对病毒、过敏原有防护功效,科学性与宣传合规性存在诸多争议。

  “没有相关批准文号的产品,在广告宣传中不得宣称具有治疗或预防功效。目前这些产品宣称预防新冠、流感病毒的功效,涉嫌虚假宣传。”中国科协科普副研究员、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孙亚飞表示,国家没有出台涉及液体口罩的标准,也没有可靠的行业标准可供执行,对于这类产品宣称预防新冠、流感病毒等功效的行为,销售平台和各地监管机构都有责任进行监管。

  宣称“防新冠抗流感”,实为日用品

  北京东方略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略生物)旗下孙公司广东东方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方略生物)推出的“阿东”液体口罩宣称年销100万瓶。新京报记者在购物平台以“液体口罩”为关键词搜索,除了阿东液体口罩外,还有伯明翰生物旗下的BHM NoriZite Nasal Spray(以下简称BHM液体口罩)、优锐医药与Altamira Therapeu⁃tics公司合作开发和商业化的百畅悠、福宸百奥生物旗下的呼保隐形口罩多效防护喷雾剂(4合1纳米免疫球蛋白)(以下简称呼保液体口罩)等多款产品。

  在与多家店铺客服的沟通过程中,新京报记者发现,这类产品既非药物也非医疗器械、消字号产品。Apollobio旗舰店客服表示,店铺售卖的阿东IgM型纳米免疫球蛋白防护喷雾剂(通用名为阿东液体口罩)已作为日用品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百畅悠海外旗舰店客服也表示,百畅悠液体口罩归属于日用品范畴。呼保旗舰店客服最初表示产品为个人护理类,在记者追问是否为“日用品”时,客服给予了肯定的回复。BHM海外旗舰店的客服则未直接回复产品品类问题,仅解释了产品的防护原理。

  在呼保液体口罩销售页面评论区,有消费者7个月前的评价晒图显示,其购买的呼保液体口罩采用的企业标准为“Q/FC2301.002-2024”,但新京报记者在上述平台未搜索到该标准,随后以“福宸百奥生物”为关键词搜索,该企业备案了两条现行有效的标准,其中一条为呼保防冠喷雾剂的标准“Q/FC2301.002- 2025”,两条标准的备案分类均为“家用消毒剂/清洁设备和用品/清洁用品/清洁消毒液”。

  “日用品”属性之下,多款液体口罩却打出了“病毒防护牌”。例如,Apollobio旗舰店的阿东液体口罩宣称含独家IgM免疫球蛋白,通过喷雾形式将其覆盖于鼻腔黏液膜底部,攻击进入鼻腔的游离病毒,并进行高效特异阻断,提供“护盾”般地屏障。“喷一喷,把病毒、过敏原通通拦在外”“24小时防护”的功效用词尤为吸引人。宣传视频中还使用了大量的“某”字插入敏感词汇中,对违规监管进行规避,如“现在正在流行的这些毒毒和菌菌,包括某甲某流、某乙某流、某支某原体、某新某冠,它是有一个比较好的辅助的某防某护的效果”。

  “日用品不可以宣传对病毒、过敏原的辅助防护功效。”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病毒防护功效相关表述与医疗防护紧密关联,日用品宣传此类内容,易让消费者将其与医疗器械混淆。液体口罩作为日用品,其防护功效缺乏大规模真实环境下的验证,且病毒直径极小,其宣称的“降低病毒载量99%”等极高防护数据,并无权威科学研究佐证产品功效。这种宣传的目的是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具备强效病毒防护能力,已违反《广告法》中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规定。

  孙亚飞也指出,按照国家规定,没有相关批准文号的产品在广告宣传中,不得宣称具有治疗或预防功效。因此,目前这些产品宣称预防新冠、流感病毒的功效,涉嫌虚假宣传。

  通过企查查或公司官网披露的邮箱,11月27日至12月5日,新京报记者向上述液体口罩品牌相关企业东方略生物、伯明翰生物、优锐医药、福宸百奥生物发送采访提纲,截至发稿,仅有伯明翰生物予以回复。伯明翰生物表示,BHM液体口罩对应的核心产品是BHM液体口罩(分为成人和儿童款),在英国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法规注册为鼻用物理屏障类医疗器械,目前在中国境内按照跨境电商平台的类目管理,归入“日常防护/个护类产品”。公司已经在天津设立伯明翰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正按照二类医疗器械(物理屏障类)路径,推进BHM液体口罩在中国的注册和相关检测工作,使其监管属性与技术特点保持一致。

  专家:核心成分有效≠产品有效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液体口罩多以第三方检测或“权威研究”为宣传背书,但部分宣传涉嫌“偷换概念”,将核心成分的实验效果等同于产品功效。

  阿东液体口罩宣称“喷一次防护一整天,明星组方,世界顶级期刊《CELL》认证成分”,称中科院、深圳三元P3实验室,武汉病毒所P3实验室等多家权威机构验证:IgM型纳米免疫球蛋白对于冠状病毒具有强有力的病毒中和效果。其中,针对“24小时防护”的数据来源提及了《CELL RE⁃PORTS MEDICINE》杂志发表的有关“广谱IgM抗体”的研究成果:IgM的半衰期可达28小时。但新京报记者发现,该数据来源的链接为东方略公司官网发布的一则关于IgM研究的信息,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该研究原为“两种泛SARSCoV-2纳米抗体及其多价衍生物可有效预防小鼠感染奥密克戎”的研究,研究对象为泛SARS-CoV-2纳米抗体及其多价衍生物,并非阿东液体口罩产品本身。

  孙亚飞表示,即便其核心成分有效也不能代表产品有效,商家的表述存在偷换概念的情况。他以胰岛素举例,胰岛素对降血糖有效,但若把胰岛素做成药丸直接吃则无效。

  此外,也有些产品将专利号直接打在了包装盒上。如呼保旗舰店售卖的呼保液体口罩,包装盒上印有专利号:ZL202110967959.2,新京报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中国专利审查信息输入该专利号未能查到信息,但可以查 到“ZL2021109679592”,该专利名称为“一种抗SARS-CoV-2单链抗体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申请人为厦门福宸百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联合呼吸健康研究院、广州医科大学。该产品的图文宣称这一发明专利突破生物口罩技术屏障,产品可预防甲流H1N1、甲流H3N2、乙流、新冠病毒,“轻轻一喷,形成360°防护”。

  拿下专利的实验结果是否等同于产品实际功效?对此,孙亚飞表示,专利既有技术属性,又有法律属性。专利文件包含可靠的实验参数,但也会扩大范围,以此来增加竞争对手的侵权成本。因此,专利能证明产品有效,但是并不能证明消费者所买的产品刚好对自己所遇到的问题有效。此外,专利不能代替国家标准,前者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后者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两者的性质不同,适用范围也不同,如一款能够杀灭病毒但同时对人体有显著危害的产品,可以获得专利授权,但是很难获得国家标准的支持。

  “体外研究数据”等同于实际效果吗?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多个产品宣称的高防护效率,多来自体外实验,按照专家的说法,不能直接等效于临床应用的效果,这也是液体口罩防护功效存在争议的主要原因。

  阿东液体口罩展示的检测报告、认证文件、统计分析报告均无法看清。新京报记者以此向客服询问防护效果到底如何,客服称均有国家级检测报告,产品主要成分对甲流、乙流、肺炎支原体、新冠等多种病毒有辅助防护作用。其发来的一张检测报告截图显示,对阿东液体口罩(IgM型纳米免疫球蛋白防护喷雾剂)采用的是体外抗病毒效果测试(人冠状病毒HCoV-229E),检测结果为:IgM型纳米免疫球蛋白防护喷雾剂(批号AP0202212001)在浓度为10μg/ml时,对人冠状病毒HCoV-229E的体外病毒抑制率三次重复实验结果分别为30.1%、28.72%、31.99%。这一数据与阿东液体口罩视频中“把病毒、过敏原通通拦在外”的表述相差甚远。新京报记者向客服表示产品病毒抑制率似乎不高时,客服未正面回复,仅再次强调了对多种病毒有辅助防护作用。

  呼保液体口罩图文宣传也贴出了模糊的有效性检测报告(预防甲流、乙流、新冠),其中一份报告为“抗新冠病毒样品对新冠病毒假病毒株体外中和活性研究报告”,但结果未展示。新京报记者向客服索要清晰版的有效性检测报告,客服表示“稍等”,截至发稿时仍未发送。

  BHM液体口罩图文宣传页面则展示了一张来源于 BIRMINGHAM BIO⁃TECH.LTD(伯明翰生物科技公司)的实验数据截图。该实验结果显示,在用BHM鼻腔喷雾处理的细胞中,没有观察到任何变体的(SARS-COV-2,指新冠病毒)。商家也附文“实验证明BHM鼻腔喷雾配方在培养中完全阻断了细胞被SARS-COV-2感染”。但从该表述来看,实验采用的是体外实验。针对该实验结论的表述,伯明翰生物回复新京报记者,公司与合作方对多种病原体开展了体外或模型研究,包括多个变异株SARS-COV- 2、代表性流感病毒(如H1N1)、部分其他常见呼吸道病毒家族代表,但这些研究尚不足以支持“对所有变异株、所有流感病毒都有明确临床防护效果”的结论,因此面对公众时并未逐一“点名”具体病毒亚型并做出临床级别的效果承诺。

  “体外抗病毒效果测试,并不能等同于实际使用条件下的抗病毒效果,两者的差异非常大。”孙亚飞指出,体外条件下,病毒相对更脆弱,液体口罩中所含的消毒成分(如苯扎氯铵)可以轻松地实现病毒杀灭率99.9%以上的效果。在用量不超标的前提下,苯扎氯铵可以长期使用,像滴眼液、创可贴之类的产品一般都用苯扎氯铵来抗菌。而在身体内,病毒更狡猾,这些成分与病毒的接触效果不及体外,杀灭效率也会下降。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如体温、病毒变异或免疫等情况,都会让实际效果大打折扣。“这类报告只能证明所用的杀毒成分有效,产品本身的效果无法直接证实。对产品研发来说,体外测试报告很重要,它是进一步优化产品的依据,但是对普通消费者或患者而言,并不能以此作为选择产品的依据。”孙亚飞说道。

  Bentrio百畅悠海外旗舰店的百畅悠(Bentrio)液体口罩图文宣传中也列出了两项研究数据。其中,针对产品抗病毒性的研究,同样为体外测试实验。商家在截图中附文“实验证明,Bentrio显著降低SARS-CoV-2、流感病毒及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性99%,能有效抑制病毒及变异株感染能力及复制效率”。但新京报记者查询到,该实验针对的是Bentrio对SARS-CoV-2及其变异株Delta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虽然实验结果显示,在预防性(病毒载量前应用)和缓解性(病毒载量后应用)的细胞培养抑制实验中,Ben⁃trio安全且能显著减缓SARS-CoV-2的复制。但也提到,其物理(非药物)作用机制、安全性和有效性值得在体外和体内进一步研究,以评估其对广谱空气传播病毒和过敏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一点并未在产品宣传中呈现。

  孙亚飞指出,该研究实际是模拟数据,用鼻腔三维模型推测出真实结果,虽然有一定参考意义,但距离真正意义的临床测试结果仍有较大差距。

  另一项百畅悠液体口罩的研究是针对季节性变应性鼻炎(俗称花粉症)的随机对照试验,结果显示,Bentrio组症状改善效果是生理盐水鼻喷剂的2.1倍-3.5倍。虽然针对Bentrio液体口罩抗过敏功效进行了较高级别的随机对照试验,但是参与人数仅有100人,且试验时长仅持续两周。

  “从文献检索的结果来看,目前从事液体口罩研究的机构寥寥无几,只是企业的产品研究,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孙亚飞表示,从产品性质来说,应有临床数据才能够支撑防护功效宣传。

  卓正儿科、儿童保健科医生贺贝贝在“卓正科普Health Express”微信公众号上亦曾发文指出,“液体口罩”作为一种新兴产品,在理念上具有创新性,但在科学证据和实际效果方面,尚待更严谨的研究验证,目前尚未有高质量的随机对照试验来证明其在防护病原体上的效果。关于液体口罩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实验室阶段,常见的测试包括对过敏原、细菌或病毒的阻隔率、成膜的耐久性等。这些实验多为小规模或特定条件下的研究,缺乏在真实环境中的大规模验证。此外,相关研究数据大多来自厂商发布,可能存在选择性披露的问题。

  伯明翰生物也坦言,从整个行业角度看,“液体口罩/鼻腔屏障类产品缺乏大规模高质量临床试验”的评论是有一定客观基础的:与疫苗和药物相比,这类非药物型屏障产品整体上确实尚未积累足够多、样本量足够大的对照临床试验;目前的证据更多来自体外实验、动物实验、小规模观察研究和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如果把“高防护数据”定义为“以感染率/发病率为主要终点的大规模RCT(随机对照试验)结果”,那么,目前整个行业和公司自身都还在积累过程中。正因为如此,公司在对公众宣传中不会使用“降低发病率X%”“预防某病的疗效”这类措辞。在英国及海外多个国家/地区,公司已与多家科研机构和临床团队讨论合作,包括前瞻性队列研究、针对特定人群(如医护人员、教师等)的真实世界研究。随着监管和伦理审批的推进,公司会逐步开展更高质量的研究,并以同行评议论文或权威学术会议报告形式公开,而不是仅作为营销材料内部使用。

  液体口罩能否替代传统口罩?

  在液体口罩的宣传中,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一些商家会将液体口罩与传统口罩作对比,贬低传统口罩以突出液体口罩的优势。

  BHM、百畅悠均列出了传统口罩闷热勒耳、呼吸不畅、宝宝抗拒的缺点,以突出液体口罩的优势。百畅悠液体口罩也称“优于同类产品”,并列出了同类产品含有苯扎氯铵,易引发黏膜刺激、喷后易外流吸入鼻喉、不易储存、使用的是传统卡拉胶等缺点。

  液体口罩能否替代口罩?BHM、阿东液体口罩上述销售店铺的客服也表示,如果为了更好地防护,还是应佩戴口罩。仅有百畅悠的客服明确表示,使用液体口罩后无需再戴口罩。呼保液体口罩则在产品图文宣传中直接标明“‘隐形口罩’助力,免除戴口罩的烦恼”。

  从消费者评价来看,有人将液体口罩作为“口罩替代品”或“防护叠加手段”,也有人用其替换传统口罩。消费者评价呈现两极:有人吐槽为“智商税”,也有人认为效果不错,还有人认为是“心理安慰”。阿东、BHM品牌的消费者评价中,个别消费者评价称喷完不管用,也有消费者在BHM产品销售页面评价“国内旅游回来3天后妥妥的甲流”,更有消费者针对阿东产品,评价“普通感冒都预防不了,价格还这么贵”,部分人还出现使用后打喷嚏等反应。

  “将液体口罩产品与传统口罩进行对比,刻意放大传统口罩的缺点,夸大自身优势,属于不正当竞争,且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液体口罩防护效果可媲美甚至优于传统口罩’的错误认知,忽略其仅为日用品的属性和辅助防护的定位。”邓勇表示,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液体口罩是日用品,将二者直接对比宣传,模糊了日用品与医疗器械的本质区别,违反《广告法》中禁止使用易使商品与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和宣传方式的规定。消费者应清晰认知液体口罩不能替代医用口罩,不可因使用了液体口罩就放松防护。若处于医院、人群密集且密闭等高危场景,必须佩戴合规医用口罩。对于无法戴口罩的场合,也不能将其当作核心防护手段,仅可作为补充防护选项。此外,液体口罩产品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价格与辅助防护功效不匹配,且需配合口罩使用,消费者需衡量性价比,避免为“心理安慰”支付过高溢价。

  专家建议强化监管

  液体口罩行业目前处于“无国标,少行标”的现状。邓勇指出,与二类医疗器械的医用口罩需经注册检验、临床试验等多重严格审批以确保产品质量和防护效果不同,液体口罩仅需按普通日用品相关规定完成市场准入、符合企业自定标准即可上市,企业可自主设定成分、性能等指标,无统一强制性规范,也无强制的临床试验、技术审评等审批流程。

  “针对仅执行企业标准的液体口罩,可通过多部门协同、完善标准体系等方式强化监管。”邓勇建议,应通过三方面强化监管:一是监管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加强对液体口罩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快完善统一标准体系,推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联合制定液体口罩团体标准,明确其原料纯度、毒理学指标、防护效果测试方法等核心内容,填补行业空白。在团体标准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为监管提供统一依据。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抽检与处罚力度,对虚假宣传从严查处。

  邓勇同时呼吁畅通投诉举报与信息共享机制,鼓励消费者对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虚假宣传等情况进行投诉举报;打通多部门的信息共享通道,及时汇总企业违法违规线索,实施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记者 王卡拉)

【责任编辑:陈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