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高海军代理余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日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高海军代理余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责任编辑:宋越】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高海军代理余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2月2日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高海军代理余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