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就能养老!
民政部等11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从全国层面为互助性养老作出系统性、全局性部署,可以说是直接画出了一张“施工图”。
为什么国家要在这个节点力推互助性养老?这份文件,究竟破解了哪些养老困局?备受关注的浙江先行探索,又藏着哪些可复制的养老密码?
为何上升为国家行动
先搞懂一个关键词:互助性养老。
简单说,就是通过邻里或村社居民间的互相帮扶,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
再看当下养老的现实困境:
一方面,截至202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23亿,占总人口的23%,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庞大。
另一方面,我国相关养老人才缺乏。以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护理员为例,由国内多所高校参与完成的《2025养老护理员职业现状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持证养老护理员未来5年缺口预计超过500万。
这种养老供需矛盾,显而易见,且日益突出。
传统养老,主要依赖专业护工或养老机构,费用高、负担重,普通家庭难以长期承受。
而互助性养老最大的优势,就是把大量非专业化、高频次的日常生活照料需求,在互助之中就近消化,可以极大缓解社会照护资源的刚性缺口。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早已明确: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鼓励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
“互助性养老,本质上是基本养老服务的补充。”民政部养老服务专家库成员、浙江外国语学院社会福利研究所所长董红亚教授认为,志愿性、无偿或低偿的邻里互助和结对互助,可以促进社会参与,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与基本、专业养老服务形成有效互补。
“施工图”这样落地
谁来服务?服务什么?在哪服务?如何保障?
纵观全文,可以发现《意见》直击痛点,围绕上述四大核心问题,给出了全套实操方案。
首先,明确空间布局硬指标。
针对过去养老服务站点“找不到”的痛点,《意见》定下硬目标:到2030年,具备互助服务功能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0%。
具体建设方式则灵活务实,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租则租,不仅鼓励现有养老场所服务功能“加模块”,还支持盘活小型商超等“金角银边”,最大化利用资源。
其次,就近找人、就近服务。
为了解决“谁来服务”的问题,《意见》明确,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楼门长等担任服务骨干,低龄健康老年人则是服务主体。同时,广泛吸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力量加入。服务内容紧扣老年人日常刚需,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医等“六助”服务,只做实在事,不搞花架子。
另外,量身定制农村专属养老方案。
《意见》专门提出,要结合农村特点,推广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接地气的模式,以“邻里守望”填补农村养老服务。
“农村地区专业养老组织和设施相对匮乏,互助性养老接地气、成本低、易落地,较好契合农村养老实际。”董红亚说。
最后,是多元筹资,避免一阵风。
养老服务,最怕“开头热、后面凉”。《意见》明确建立可持续机制:
鼓励推行“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家庭付一点、社会捐一点”的筹资模式,并把互助养老纳入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统一规划、一体推进,以确保这张“施工图”不仅画得好,还能落得实、走得远。
浙江已有哪些探索
将视线拉回浙江,不难发现,这份国字号文件的许多理念,在这里早已落地生根。
早在2015年,《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明确鼓励邻里互助养老,鼓励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服务。经过多年深耕,浙江已形成“爱心卡”制度、“银龄互助”等一系列特色解法。比如在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全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经实现基本覆盖。
记者梳理发现,浙江的探索精髓在于因地制宜,精准画像。针对城乡差异,我省开出不同“处方”:农村主打“集中式互助”,城市侧重“精细化整合”。
乡村版,如宁波象山,农村户籍老年人口占全县老年人口数的比例超过80%,当地没有大拆大建,而是对原有农村居家养老公寓“微改造”。通过“政府补助、村级支持、个人支付、社会捐助”方式,嵌入老年食堂等功能,打造了“颐养小院”。这种“不离乡土、不离乡邻”的集中供养模式,让农村老人实现了“原居安老”。
城市版,如温州瑞安。当地创新引入专业养老机构承接小区物业管理,物业人员持养老护理员证上岗,联动长护险,当地累计服务超5.7万人次。为城市养老服务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与模式。
浙江的互助性养老创新,远不止这些:
丽水景宁推出山区“加双筷子”搭伙模式,杭州上城用“小雨AI”精准匹配老人供需,台州黄岩探索引入互助养老服务保险……
专家表示,《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我省各地分层分类、因地制宜探索互助性养老服务的活力。
从民间自发的邻里帮衬,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意见》的出台,正是将浙江等地这种零散的自发探索,升华为全国层面的制度安排。它标志着互助养老正从靠情怀走向靠机制,让“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美德,转化为老年人触手可及的幸福保障。(记者 王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