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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经济奇迹的异数
秉承四个基础性制度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6-06-03 11:50:56) 来源

    中国过去的二十年中,有经济奇迹,但难有成功的企业,自然也难有成功的企业家。唯一的异数是浙商。

    6月2日到4日,杭州召开了一次名字听起来有点儿怪怪的会议:浙商大会暨浙商论坛、首届浙商投资博览会。以地域性商人群体作为会议的兴奋点,确实十分罕见,但这也让人们得到再一次仔细地观察浙江模式、尤其是浙江商人群体特征的机会。

    中国经济相当奇怪。过去二十多年出现了惊人的增长,但伟大的企业家却似乎是空白。深入分析会发现,这是一种排斥企业家的经济模式。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主流经济增长模式是政绩驱动、官员主导、投资带动,其实是一种寻租经济。垄断企业自然不用说,即便是那些跨国公司,其业绩中很大一部分,也来自政府所设立的“租”:免费的土地,异常低的劳动力价格,几乎由存款人倒贴钱的信贷,还有政府的牌照,所有这些,转手倒卖傻子都可赚钱。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尽管中国的法制并不健全,财产权也没有稳定保障,官员相当腐败,地方保护主义仍然盛行,但跨国公司头头们却无不连声称赞中国的投资环境。

    在这样的政经环境中,可以催生经济奇迹,但难有成功的企业,自然也难有成功的企业家。中石油、中国移动的高管不是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也不是企业家。越是在所谓的高端行业,在政府大力鼓励发展的那些行业,寻租的成分就越大,越没有可能形成企业家。在这些部门,企业成功靠的是权力,企业高管们的主要智慧就在于,知道如何与政府打交道。

    但有一个异数,那就是浙江的市场经济,尤其是温州模式,及珠江三角洲的一部分经济部门。在这些地方,驱动经济增长的是经济学教科书所列的那些正宗因素:企业家精神,知识的增长与传播,分工的细化、深化。

    值此浙商大会召开,笔者想讨论浙江私人企业和企业家成长的四个基础性制度。

    其一,发达的民间金融体系,即历史悠久的“合会”制度。自私人经济在中国再度出现以来,就始终面临资金瓶颈,且在现有金融体系及监管制度下,也不大可能有解决之道。但浙江商人却例外地找到了解决方案,那就是传统的合会制度。研究表明,上个世纪50~70年代台湾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合会为企业提供了大约一半金融资源。对于浙江私人企业来说,合会的价值更为宝贵。

    由于正规法律并不承认合会,司法机构也不为合会参加者提供司法救济,因而,合会的运转完全依赖合会的自我治理机制。其他地方也有合会制度,比如福建,但这些地方多次爆出倒会事件,而浙江却几乎没有。由此或可推论,浙江商人所生存的社会之道德,还维持在较高水准;而其自我治理技艺,也冠绝群伦。这也正是浙江私人企业成功的第二、第三项基础性制度。

    亚当·斯密所谓“看不见的手”,并不是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种逐利动机,而是道德、宗教所提供的基本规则。若没有这些规则约束,则个人的逐利活动只能导向每个人对所有人开战的丛林状态。浙江自宋明以来即为华夏文化中心,丰富的哲学与宗教教化,让社会形成了健全的价值观念。此种观念成为市场体系的道德基础。

    在这样的文化道德环境下,今日浙江企业的商人自治,也是最为成功的。比如,参加本次浙商大会的,就有全国各地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及温州商会、台州商会等等。而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繁多而且有效的商人自治组织——这倒不奇怪,垄断企业和寻租型企业均依附于政府,谈何自治!

    自治和道德形成了浙江商人成功的第四项基础制度——自发的商业规则。商人自治则可逐渐积累形成内部规则,并拥有一套执行机制。这是一种处于雏形状态的“商人法”,真正约束浙江商人的,恐怕正是这样的“法律”。(中国经营报 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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