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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日电 从8月18日起,嘉善县西塘镇在罗氏沼虾养殖中全面实施无公害养殖标准。
近年来,西塘镇把发展罗氏沼虾养殖作为发展特色经济、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加以扶持,不但在政策、信贷、农电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还紧紧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不断探索养殖技术和新模式。过去,该镇养殖罗氏沼虾是一季投放、一季捕捞,现在已实现早苗、中苗、晚苗三季投放多次捕捞,而且在养殖过程中普遍采用塑料大棚保温技术,使沼虾销售时间延长20天,售价也比集中上市时高出4元左右。该镇还把苗种培育、商品虾生产基地和养殖户、市场营销紧密结合起来,以苗种培育企业带动养殖发展,以镇沼虾养殖专业协会统一供种、统一采购饲料、统一成虾销售来推动全镇罗氏沼虾产业化经营。目前,西塘镇罗氏沼虾养殖面积已超过5000亩,亩产量从80公斤提高到210公斤,亩效益从250元增加到1700元。西塘镇的罗氏沼虾在嘉兴、杭州沼虾市场的占有率达60%以上。
据了解,“西塘”牌无公害罗氏沼虾养殖标准由幼虾暂养培育、成虾养殖、商品虾三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在成虾养殖这一部分中规定:定期使用生石灰消毒、杀菌、调节
P H值,严禁使用孔雀石绿、五氯酚钠等高毒高残留药物,严禁使用氯霉素,严格控制抗生素的使用等,上市前一周应停止使用一切药物,控制好休药期。这个无公害生产标准第一期实施面积为5000亩。(据《嘉兴日报》/詹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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