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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2日电 日前,三门县 浦镇145名村干部向镇纪委进行了年度述廉。这是该县加强村干部廉政建设所采取的有效举措之一。
近年来,三门县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范村干部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有效地筑起廉政防护墙。县纪委在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等制度基础上,2002年初,制订出台了《村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对新任村干部由乡镇纪委书记集中组织进行一次提醒谈话,早敲防腐警钟。《村官年度述廉》制度对述廉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作了明确规定。述廉内容包括有无收受、索取钱物,有无接受宴请,有无挥霍浪费,有无占用、挪用村级集体资金以及有无公款私存,有无动用公款娱乐等9个方面。在书面形式向乡镇纪委述廉的基础上,由乡镇纪委组织村级党员、村民小组长、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组成述廉评议小组,当场进行廉政测评,评议结果由乡镇纪委负责存档。评议结果提交乡镇党委,作为任免、罢免、奖惩村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述廉对象在述廉和审核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视不同情况作出黄牌警告、廉政谈话、停职反省以及党纪处分等处理。同时,对村干部任职期间,定期由农经委、纪委等部门组成审计小组,定期开展财务审计。
(翟思德 吕信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