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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出台三十条政策为新农村建设"加油"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6-06-07 15:16:56)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7日电 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日前嵊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内容涵盖加快建设现代农村产业体系、建设农村新社区、建设现代新型农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山区和欠发达乡村、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和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等七大方面计三十条,为全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强有力地支持。政策主要体现了四个"强化":

    政府投入更加强化各级联动。为营造全市新农村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该市采取财政扶持和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扶持力度,全市今年将投入扶持资金1亿元左右。一是加大了市级财政投入。引导新增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市里专门建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今后五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并在经营性土地出让纯收益中提取2%,用于新农村建设;二是进一步调动部门参与积极性。如国土部对符合条件的村庄整治分别按拆旧面积给予每平方米40元的补助,按村庄详查面积分类给予每亩1万元、5000元、2500元的基础设施补助,交通局对市及市级以上部分路基、路面补助平原每公里各7万元,山区各10万元;三是进一步发挥乡镇的补充作用。如甘霖镇和崇仁镇出台了以奖代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他乡镇也正在落实各自扶持措施。

    项目安排更加强化科学发展。一是鼓励发展高效农业。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分别拿出各100万元用于茶叶、香榧两大产业的深度开发、发展茶叶、花木机械化生产和山区乡镇创建优质示范基地的竞赛奖励;二是培育发展产业特色村。积极打造100个产业特色村,对达到40%的农户从事特色产业、50%的劳动力从事特色产业、60%的农民收入主要来自二三产业标准的,一次性给予每个产业特色村10万元的奖励。三是积极发展乡村旅游业。对当年投资在300万元以上且效果比较好的"休闲农庄"项目,给予5-10万元的补助;列入市级"农家乐"示范村的每个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被评为省级"农家乐"示范村(点)的每个奖励5万元。

    政策导向更加强化关注民生。一是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启动"名医下乡"工程,每年选派优秀医生100人次轮流到农村坐堂门诊,到2007年完成村村有卫生站的目标。二是积极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改水工程补助,2007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人口自来水供给。三是积极培育新型农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民教育培训和转移就业,每年非农化转移1万人以上。三是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2007年前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一百个文化特色村建设。四是实施"百村千户扶贫攻坚计划"。 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结对部门每年要安排不少于5万元帮扶资金,加快山区脱贫致富步伐,确保三年内达到绍兴市规定的"双五千"以上标准,基本消除贫困村。五是规划建设市级移民新社区和乡镇移民小区。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移民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组织领导更加强化体系网络。各级各部门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多层面的联系、指导、帮扶制度,每个市级领导联系一个重点村,抽调100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100个重点村,建立100家企业联系100个村、100个部门联系100个贫困村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扎实开展"真情送服务、建设新农村"活动,形成各方面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考核和督查,把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列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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