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土地政策:工业用地基准价婺城新城区10万元/亩,金西开发区5万元/亩,外商投资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以上的工业制造项目,外资足额到位,符合投资强度要求后,按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分档进行奖励。
|
外资注册资本(万美元) |
优惠率(%) |
优惠用地面积(亩) |
|
300(含)—500 |
10—15 |
≤30 |
|
500(含)—1000 |
15—25 |
≤ 60 |
|
1000(含)—2000 |
25—35 |
≤ 120 |
|
2000(含)—3000 |
35—50 |
≤180 |
3000万美元(含)以上项目以及世界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投资先进制造业工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再给予10-20%的优惠。
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项目和高科技项目,投资强度达到一定标准,在外资足额到位后,可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基数,分档进行奖励。20万美元/亩(含)以上,奖励10-15%;25万美元/亩(含)以上,奖励15-25%;30万美元/亩(含)以上,奖励25-30%;35万美元/亩(含)以上,奖励35-50%(按就高原则,与前条规定的奖励不重复享受)。
2、税收政策:对外商投资的农业项目,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后,再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50%,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予以奖励,为期2-3年,对被认定为"先进技术型"或现代农业项目的,可给予更大的优惠;对新入园投资总额1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区(市)外生产企业,投产后两年内上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的50%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资助企业发展,投产第三年至第五年内上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留地方部分的30%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扶持企业发展。
3、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租用标准厂房一年以上用于研究、开发、孵化、生产的中小型初创企业,给予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3元,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2元,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租金补助。
4、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资助;对市重点优势企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上一年出口额在800万美元以上的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市区特色行业企业,再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增加资助;对列入市重点以上技改项目,引进20世纪90年代末国际先进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按进口设备额的8%给予资助(与技改项目资助不重复享受)。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竣工投产后满一年,实现利税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单个项目,完成总投资额3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5000万元-1亿元(含)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5、对技术创新给予资金补助。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资助20%,列入省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资助10%;建立省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资助10万元,市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的资助5万元;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万元;列入市级制造业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资助4万元;列入国家火距计划项目奖励8万元;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奖励5万元,省级2万元;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奖励5万元,省级1万元。
6、鼓励企业走集群式发展道路。对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兴产业集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特色产业(汽摩配、医药、工量具)的区属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各档次企业,可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鼓励引进人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人才,其子女就学根据本人要求,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有关费用给予减免;企业引进和聘用一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对企业给予每年5000元的补贴,聘用一名博士或正高职称的人才,对企业给予每年2万元的补贴,区强优企业聘请职业经理并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对企业给予每年2万元的补贴。
8、鼓励企业出口做大做强。生产企业出口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万元,达3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3万元,达5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万元,500万美元以上的每增加出口2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5万元;外贸流通企业出口6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3万元,达10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增加出口5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5万元。
9、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和驰名商标。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浙江省"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金华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获省知名商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市知名商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企业每注册一只商标,一次性奖励1000元(以商标注册证为准);新获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区属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