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9日电 为鼓励军队现役干部多创实绩,建功立业,促进部队建设,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县对负责安置的军转干部实行考试考核安置,按照考试考核成绩,择优定职定位。
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工作在县军转安置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县军转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当年转业由我县负责安置的营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干部,其中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军转干部,可优先选择单位,直接安置,团职干部只考核不考试。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向安置对象和接收单位公布。团职干部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实行指令性安置;营职及以下(含技术干部)干部在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安置职位内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蔡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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