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和领导责任目标,并落实了目标责任制;近五年来先后投入5000万元,用于加强现有文物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历史人文遗迹的保护工作。对市内城隍庙、马寅初故居、崇仁古镇等一批有价值的人文遗迹进行了考究并搜集了大量的历史资料,制定了抢救性保护措施,并规划建设部分人文景观遗迹,增强历史文化内涵。
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区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对越剧、嵊州吹打、嵊州竹编等文化遗产进行了发掘和整理,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制度。至目前止,全市共有物质文化遗产137个,收集整理出非物质文化遗产578项,其中小黄遗址被评为"2005年十大考古发现";马寅初故居和崇仁古村镇被列入"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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