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3日电 据悉,从8月1日开始,凡进入余姚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投标人要承诺诚信经营,并签订廉政合同,以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余姚市为进一步深化治理商业贿赂活动而推出的又一重要措施。
新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对招、投标双方新设置了六大行为规范。如要求招标方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方实施行贿档案查询,并在审查投标人资格前主动向检察机关查询验证,对存在不良记录的投标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扣除信誉分,以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正;对投资额较大的项目,招标方应在开标前约见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并作好书面记录,报送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等。
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审查招标方设置的招标条款,并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跟踪关注招、投标双方的标后履约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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