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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条例》精神 努力促进安全发展

2006-11-17 10:57:53

认真落实《条例》精神 努力促进安全发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吕唐镇

    新华网浙江11月17日电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6年7月28日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已于1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大举措。《条例》的实施,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依法监管,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了各种新情况和新的问题,我们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根据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更为具体、更为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措施和方法,它的宗旨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条例》的出台,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法律的支持。     

    全县上下要从全面建设“平安缙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条例》贯彻工作的重大意义。一要加强组织培训,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把《条例》内容和精神贯彻到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职工中去,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健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促进执法队伍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建立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要加强执法检查,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通过日常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对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全县上下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防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项指标“三个零增长”,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成绩。 (汪建新) 缙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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