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专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4日电 1月23日,县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联合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按照有关规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需同时持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监督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烟花爆竹的相关经营,但仍有少数经营户擅自无证经营。
检查组今天集中对壶镇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整治,没收一家非法经营户的全部烟花爆竹,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中国缙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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