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5日电 近日,县物价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秋季开始,对全县中小学校的教育收费进行规范: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停止收取借读费;二是改变原择校费收取模式,择校费统一实行一次性收取(包括三学年的学费)。我县的嵊泗中学从2007年秋季招生起择校费标准为28000元;三是学校一律不得收取(春)秋游活动费、国防教育(军训)费,爱国主义影剧费、困难办费、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办收费和监护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范围。从本次取消的收费项目来看,仅借读费和择校费两项就可使在我县就读的学生家长减负八十余万元。 (中国嵊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