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5日电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的住房保障体系,从8月份起,我县菜园城区低保边缘户家庭将全部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并对低保边缘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主要对象为城镇常住户口5年(含五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民政部门确定的城镇低保边缘户家庭,配租方式以租金补贴为主,配租额度按低保家庭补贴标准的60%确定。我县从2006年12月开始实施廉租房补贴制度以来,菜园城区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全县共有8户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房政策,租金补贴8户,基本实现了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嵊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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