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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1日电
11月16日,海宁市粮食购销公司召开晚秋粮收购会议,会上出台了海宁市今年秋粮收购政策,确定海宁市晚粳稻中等质量标准收购价为每50公斤(下同)92元;订单内中等质量标准晚粳谷外加政府补贴5元和干燥补贴2.5元,中等质量标准晚粳糯稻市场收购价与晚稻同价收购。
会议要求收购单位要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把收购质量关。各收购站要张榜公布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及作价办法,严肃执行按质论价政策,对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做到敞开收购,不拒收,不限收;各收购站要继续开展粮食收购优质服务活动,创新服务形式和收购方式,坚持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树立粮食行业良好形象,帮助指导农民解决卖粮中的困难,促进农民售粮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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