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3日电 年关临近,由拖欠工资引发的各类纠纷又将迎来高发期。22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工作会议指出,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确保职工能够按时足额领取工资。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海宁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恶意欠薪、克扣工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违法用工、超时加班现象还较严重,个别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对企业真实情况掌握不实不透导致一些矛盾不能早发现早处理等。
会议专门成立了由18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海宁市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领导小组。确保企业是解决拖欠工资的责任主体。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目标任务是“还旧欠,防新欠”;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制度和机制,坚决遏制新的工资拖欠产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2007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目标任务,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在11月底前组织企业开展欠薪问题的专项自查、重点抽查,全面掌握企业工资管理和工资支付的实际情况,督促企业于12月底前按时足额支付欠发的工资。
海宁市副市长许煜威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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