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
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努力建设文化大区,加强民主法制,打造法治吴兴、平安吴兴,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素质。
(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引向深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奋发向上的精神支柱。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坚定不移地开展移风易俗和反伪科学、反邪教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举办好有较大影响的节庆文化活动,增加精神文化产品创造和提供,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镇和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各种有效的活动载体,引导市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力争到2010年,40%以上的乡镇建成省级文明乡镇,14家以上单位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充分发挥文明社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着力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深化双拥优抚工作,继续保持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
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树立城市文明新风,形成崇尚先进、讲求文明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坚持与时俱进,把继承传统、现实实践与未来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弘扬“开放、务实、创新、和谐”的时代精神。
(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代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密切人大代表同群众的联系,形成切实了解民情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有效机制。促进爱国统一战线的团结合作,发挥各民主党派作用,增强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深度和广度。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深化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决策咨询和公众参与,完善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廉政建设,预防和坚决遏制腐败行为。
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提高自治水平。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和服务功能建设,提升自治水平和管理服务层次。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向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高时效的新阶段转变。
加强法治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切实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的职能,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对政法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加快完善打防控信息主干系统,全面提高社会治安防范水平。加强“两所一庭一中心”建设,完善群防群治组织网络,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教育、管理和维权工作。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三)构建有效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探索在源头疏导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新途径。完善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调研约访、督查包案和越级上访劝返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广泛参与、应急求援有力的社会公共安全工作体系,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切实做好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加快构建突发卫生事件防控体系。加强森林火灾、台风、旱涝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防范,构建自然灾害综合防御体系,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提高民兵、预备役建设质量。进一步做好征兵和拥军优属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1] [2] [3] [4] [5] [6] [7]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