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9日电 日前,县政府出台了《常山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这标志着我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正式启动。
实施细则规定,今年我县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金补贴方式为主,对象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方米或户均住房面积低于36平方米的低保家庭。
通过调查,已有180多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初步列入保障对象,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作进一步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将取得廉租住房保障卡,预计将在12月底领到住房租赁补贴。
来源:常山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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