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3日电 为规范平湖市的渔业捕捞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渔业生产安全,11月28日上午,平湖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对从事出海捕捞作业的部分船只进行了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渔船配备的救生及消防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是否齐全。
整个检查共登临检查渔船15艘,查获救生设施配备不齐渔船3艘。对于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在依法给予处罚的同时进行了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并下发了《安全检查整改通知》,责令在规定期限内,配齐救生衣、救生圈及灭火器等设备,以应对捕捞作业时可能发生的事故,确保渔船和相关人员的安全。通过这次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渔业生产者的安全意识。(海洋渔业局渔政站 周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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