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5日电 一是建立财政与国土部门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沟通协调平台,及时传递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起有关国有土地出让、储备及收支等相关信息的共享;二是建立定期对帐制度。财政、国土与国库部门建立土地出让收入定期对帐制度,通过定期核对相关数据,确保各类数据的准确无误;三是建立收支统计明细报表。财政部门会同国土、国库部门建立土地出让分季收支统计明细报表体系,对各类数据进行分类细化,为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四是合作强化监管。各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财政基金预算管理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市政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的支出,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嵊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