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7日电 为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再就业,平湖市于日前出台了《平湖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援助方案》。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且无经营性、投资性等收入的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是指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凡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及劳动力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和《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
依据《方案》,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的就业再就业可享受一系列援助和扶持政策: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和招收这类人员的单位可享受《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免费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税收减免政策除外);年龄偏大、文化基础较低的农村低保人员,聘请具有技术或实践经验人员采取“以师带徒”形式培训的,可按每培训一人给予一次性最高为400元的培训补贴。各项扶持政策自开始享受之日起,最长期限为3年。(王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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