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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0日电
今年以来,海宁市农村机站设施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累计损失达170多万元。为此,该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确保农村机站设施安全。
一是明确农村机站属村级集体所有,完善农村机站产权租赁承包责任制,落实承包经营者的防盗经济责任制。二是制定机站设施安全建设标准,计划投资137.85万元,在全市排灌机站安装防盗报警器。三是明确农村机站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市补政策,按实际造价50%补助,每座机站防盗系统最高补助不超过450元。四是出台机站建设防范标准,从2008年开始,所有新建和改造机站必须统一将防盗设施纳入工程概算。五是完善年终考核,把机站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序列,促进安全防范设施长效建设。
据悉,目前海宁共有各类机站1125座,其中灌溉机站879座,排灌机站103座,排涝机站143座。海宁市计划在试点的基础上,从现在开始全面启动防盗报警系统建设工作,到明年4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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