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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1日电 “金小英,你好!你持有的驾驶证已超过定期换证期限,请尽快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近日,家住上虞市东关街道新建庄村的驾驶员金小英收到了一封来自上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温馨提示信,她感激地说:“幸亏交警大队的提醒,要不然超过有效期限一年,我的驾驶证就要被注销了!”
温馨提示信是浙江省上虞市公安局在整治“机关作风病”中,针对群众反映的“程序复杂”等问题,推出的十项便民服务措施之一。在上虞市“机关作风病”评议整治过程中,上虞的各级各部门正视自身的“病症”,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究竟哪些“机关作风病”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上虞的做法是采用“望、闻、问、切”四步法,即望——明察暗访、问——问卷调查、闻——走访调研、切——广泛评议。上虞市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市级部门(单位)的机关作风进行了5次明察暗访,共向全市各级机关干部发放问卷1015份,最后梳理出了办事拖拉、部门本位、程序繁杂、推诿扯皮、工作浮夸、因人执法、同城吃请、自由散漫、因循守旧、不惜公帑共十大“机关作风病”。
上虞坚持“边查边整、边整边建”的原则,通过对症下药,进行切实有效的整治,并努力形成长效机制。民政局针对“办事拖拉”的“病症”,为自己开出了“九办”药方:即凡是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办、职责内该办的快速办、救灾救济的立即办、急难任务的马上办、群众需要的上门办、为民服务的灵活办、敏感问题的透明办、涉及多个部门的协调办和对民政事业发展有利的大胆办;行政执法局研究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行政执法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约束和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有效诊治了在自由裁量权中存有“因人执法”的“病症”。
(通讯员王佳、余彩龙记者潘剑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