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4日电 省第十三届水利“大禹杯”评奖活动近日揭晓,海宁市被省政府授予了银杯奖。这是该市第二次捧回水利“大禹杯”银杯奖。
近年来,海宁市先后投入26.7亿元进行水利建设,全面开展“治江、治河、治水、治旱、治潮”行动,各项水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建有百年一遇标准海塘45.8公里和7座出江排涝闸,完成农村河道整治一至五期和城市防洪近期、中期规划任务,整治农村河道963.5公里、城市河道55.9公里,建成标准农田32.78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