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7日电 面庞白皙,戴着眼镜,文静而不乏书卷气,这就是日前在首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竞赛中荣获亚军的我市检察官张天煜。
现年37岁的张天煜是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谈起此次获奖,他说主要靠平时积累和临场发挥,外加一点运气。是啊,机会总是垂青有准备的人。
从不善言辞到业务骨干
1992年,张天煜从浙江政法专科学校毕业进入市检察院,在研究室、反贪局工作近2年时间后,主动申请调往公诉科,希望能锻炼一下自己。
作为公诉人,除具备很好的法律功底外,还要善于论辩。张天煜却不善言辞。经过2年的锻炼,张天煜第一次正式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时,仍难免紧张。“有的人紧张时说不出话,我一紧张说话语速反而越快。”了解自己缺点的张天煜,更加努力钻研,虚心学习,终于迅速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业务骨干。
审核6000余件无一错案
2003年1月,张天煜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同年6月,开始负责科里的工作。虽不如在公诉科那么显眼,但工作量和压力仍比较重。由于法律规定批准逮捕案件审查时间往往只有7天(包括双休日),还要进行全程监督侦查活动。遇到有争议的案件,作为经办检察官,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作为科室负责人,一旦遇到疑难案件,张天煜更是亲历亲为。
2004年,该院依法批捕的全省首例“黑B超”案件,因对法律理解的不同,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并导致多名胎儿流产是否构成刑事责任,引起很大争议。为此,张天煜几乎翻遍所有相关法律书籍,向市检察院、法院及省检察院咨询。凭着对法律的深入理解,从立法变化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多角度思考,他认为应追究该案主要嫌疑人陈某某的刑事责任。最终陈某某被依法逮捕,这也成为我省同类案件中首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到1个月,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该类案件应追究刑事责任。
4年来,张天煜共审核各类刑事案件6000余件,涉及1万余人,无一错案。因业绩突出,2005年张天煜被评为温州市优秀检察官,2006年张天煜被评为瑞安市第七届“十佳青年”、温州市人大代表。
在张天煜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一份贩毒案的起诉书,其案情以表格形式表述,让人一目了然。张天煜解释道,按照常规,即便像这类案情简单的起诉书也很繁琐,长达10来页。该如何提高工作效率?经过思考,去年,张天煜提出改革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并要求做到“删、简、繁、增”,在实践中取得良效,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另外,他还推出外来人员轻微犯罪有罪不捕制度,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认为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最好诠释。
不断学习是最大筹码
天道酬勤。张天煜深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他总是自我加压,自我充电,不断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在院图书馆里经常会看到他的身影,他还带领全科干警积极学习业务知识,一遇到疑难案件,大家共同探讨,在辩论中不断开拓视野。
连续3年,侦查监督科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3项职能在温州市院线考核中名列前茅,连续4年荣获全省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大家都说,这些荣誉离不开张天煜,他以身作则,是我们的表率。(瑞安新闻网 孙伟芳 通讯员 徐云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