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27日电 2月23日上午,诸暨市府办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专题培训会,邀请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处长姚昭晖作专题辅导。市规划局中层以上干部、镇乡(街道)城建副镇长(副主任)、城建办主任、村镇规划助理员等参加培训。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作了明确规定。该法的实施,对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诸暨日报 斯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