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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江干区在九堡镇召开全区精神卫生工作会议,杭州市市精卫办有关领导和江干区卫生局陈支农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具体布置2008年开展精神(心理)卫生工作部署,重点对如何实施《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政办发[2008] 7号文件转发《江干区精神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了重点要求。
江干区近期将开展贯彻《条例》颁布一周年和《管理办法》实施系列活动
一是加大对精神(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围绕《条例》颁布一周年和《管理办法》实施内容,江干区各镇、街道都制作了宣传展板,同时各社区、村都利用黑板报或厨窗,对《条例》和《管理办法》进行宣传,既使广大群众对精神卫生立法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同时也提高了对精神(心理)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另外,江干区还将采荷、凯旋、闸弄口三个街道的展板,推荐参加三月一日在吴山广场全市举行的贯彻《杭州市精神卫生条例》颁布一周年展板评比活动和八城区五县市的巡回宣传展出。
二是加强全区精神(心理)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邀请杭州市精卫办曹日芳副主任医师进行讲座,主要内容是围绕着《条例》和市政府即将出台的有关配套文件精神。同时举办全区精神(心理)卫生知识培训班,努力提高专兼职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是继续对全区精神病人开展全面、细仔的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尽可能不要漏网一个精神病人,尤其是重症精神病人。
四、对现所掌握的精神病人都要严格按“四级管理”要求进行监护,对病情不稳定的精神病人要及时采取措施,该服药的要按规定服药,该去医院就诊的要及时到医院诊治,该住院治疗的必须要住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