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7日电 3月6日,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召开的第十二届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上,来自缙云县东方镇前金村52岁的村民陈国夏登上主席台接到了来自省委领导的表彰,并获得5万的重奖,我县杨九铅先进事迹也在大会上受到表彰。
2007年11月缙云县公安局推选的东方镇前金村陈国夏(从持刀杀人的“武疯子”中救下受害村民)、南溪乡黄寮村杨九铅(勇救落水群众英勇献身)两位群众经层层推选,2008年2月29日,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日报社、浙江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陈国夏“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追授杨九铅“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这是缙云县继2006年度五云镇官店村村民杨育智获此殊荣后又一次获得。
陈国夏和杨九铅是缙云县近年来涌现出的见义勇为英雄人物,他们为了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面对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临危不惧,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为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缙云”作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缙云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刘海兵 陈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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