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1日电 余杭法律援助志愿者近日来到星桥街道星桥社区,认真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耐心地受理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这是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开设法律援助“流动窗口”后“进社区”的第一站。今后还将“流动”到机关、学校、农村、企业、工地、家庭等角角落落。
2006年6月,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区司法局选择在临平副城闹市区开设了专门的法律服务临街窗口。两年多来,随着这一窗口作用的发挥,全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度、认可度、满意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据统计,2004年,全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援助案件数仅为237件,而通过加强窗口建设,2006年全区的法律援助案件数上升至376件;2007年达到了481件,受理数比2004年增长了一倍多。在此期间,区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得到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赞赏,并相继获得了余杭区首批共产党员先锋岗、余杭区政法系统“十佳满意单位”、余杭区“十佳”爱心助残先进集体、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杰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面对已有的成绩,区司法局并未固步自封,裹足不前,而是积极就如何开拓思路,创新窗口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和探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援助工作重心下移的方针,开设了法律援助流动服务窗口,使窗口法律工作由固定变灵活,由被动变主动,深入群众,扎根基层,打造出一张全方位、立体式的法律服务网络,以实现“法律援助就在您身边”的目标。
(来源:城乡导报 范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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