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3日电 今年政协一号提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理工作正式启动。日前,海宁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办理工作座谈会上,对有关救助事项的确定提出建议。
近年来,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得到了妥善处理,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受害方得不到应有赔偿。由于抢救费用不到位,也影响了对事故重伤员的救治。近三年来,市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中,交通事故医疗救助费用欠款高达162万元。
我市在救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通过医院减免或缓交部分抢救费用以及由公安交警协调、民警救助、司法救助等。但对于每年上百万的资金缺口来说,这些救助钱款只是杯水车薪。
交警部门对救助基金的来源提出建议,包括按照交强险的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小型客车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财政补贴、社会捐赠、对按照规定未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及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等。
为使一号提案的办理达到预期目的,市政协课题组将启动有关调研工作,努力提出符合海宁实际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市领导张炜芬、沈向宏、朱明儿参加座谈会。
(来源:海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