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4日电 在3月12日举行的余杭区纪委全区查办案件联席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去年全区查办案件工作通过各协作单位的密切协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全年共排摸案件线索120条,初步核查案件105件。其中,区纪委自办案件28件,线索移交基层纪委办理77件。
2007年度,全区在区纪委的组织协调和各查办案件协作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腐败大要案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全年立案96件,同比上升4.3%,结案96件,结案率100%。其中涉及区管干部8件8人,开除党籍16件16人,追究刑事责任14件14人,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5件15人,受双重处分6件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30余万元。典型案件有:区科协技术咨询中心主任沈强职务侵占、商业受贿大案;区环保局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窝案;区交通局港航管理处干部受贿窝案;东湖街道原塘湾村村干部集体职务侵占案。
会议明确了今年各查办案件协作单位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将进一步强化各协作单位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进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各查办案件协作单位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创新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办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案件。继续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八种行为案件和“两不”案件、环境违法案件和土地违法案件。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魏祖民在会上指出,全区查办案件协作单位联席会议的召开,是贯彻落实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朱金坤书记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区纪委常委会工作部署的实际步骤。当前查办案件并不是靠单打独斗,协作办案已经成为反腐工作的共同理念。
魏祖民强调,要继续发挥好各协作单位在查办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团结协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一是讲大局,要有意识。认识一定要到位,配合上也要到位,现在办案,难度很大,被调查对象的反调查能力越来越强,加强信息沟通由为重要。二是讲纪律,要有规矩。信息传递一定要正确,所掌握的案件线索在传递前,要做好仔细的排摸工作;再就是要做好案件线索保密工作,“跑、冒、滴、漏”是不允许的,要有规矩。三是讲规范,要有程序。建立的机制要执行,各种案件线索、信息的报送要按时、及时、适时。四是讲实际,要有成效。要用具体的数字来体现查案的实效,传递线索做到疏而不漏,掌握线索要及时查清。案件线索传递和协作查办大要案,是我们案件查办工作中两项重要的机制,希望继续保持查案工作力度,在整肃党风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效,做到惩治已然、防以未然,为打造“勤廉余杭”、建设“美丽之洲”提供坚强的保障。
(来源:城乡导报 记者 范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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