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7日电 3月15日,诸暨市环保局、市商贸办、市广播电视台、诸暨日报社和市第一百货有限公司联合发出告别“白色污染”倡议书,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上千市民在现场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已下发有关通知,要求所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从6月1日起,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塑料购物袋和塑料代替品。基于此,市环保局和市第一百货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联合郑重向全社会发起倡议,购物时尽量使用超市提供的环保袋,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及能产生白色污染的制品,看到随地乱扔一次性塑料制品或焚烧的行为,要积极予以制止。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走进一百仓储商场时看到,商家制作了一面很大的宣传墙,许多走进商场的顾客郑重地在宣传条幅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以前我一直认为塑料袋降解多少和自己没有关系,但这次倡议活动,让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责任为环保出一份力。”一位名叫楼双鹤的老人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后对记者说。市民陈书俭表示:“以后能少用一个塑料袋就少用一个,尽量不用。”浣纱初中初一学生朱婷说:“这样的倡议活动真的很好,一次少用一个塑料购物袋,其实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只要有了这样的环保意识,我们的环境就会越来越好。”
“从今年6月1日起,商场将有偿提供塑料袋,顾客可能会不理解,也许会感到不愉快,这肯定会影响我们的销售。尽管如此,只要能促使更多的市民认识环保,作为商家损失一点也是值得的。”市第一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周相根对记者如是说。
(来源:诸暨日报 记者 张学敏 通讯员 金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