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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再出惠民政策

2008-05-04 15:00:47

    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4日电 5月份起,东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三项新的报销优惠政策,即提高中医中药门诊报销比例、提高特殊病种和特困人群住院报销比例。


    日前,东阳市政府专门为此下文,对相关政策作出了调整。文件明确规定:凡在东阳市开设有中医科室和中药房的定点医院就诊中医的患者,其草药、中药饮片、针灸、推拿等中医中药门诊费用,除医保目录规定不可报销的项目以外,按实际可报销费用的20%比例报销,报销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门诊结账时凭合作医疗证,直接办理报销。另外,中医住院病人的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

    政策还规定,肿瘤、尿毒症等六类特殊病种,住院报销自第二年度起不再降低报销封顶线,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2.5万元。同时,认定为特殊病种后,相关门诊费用按照住院费用政策报销,在年度最高限额内门诊报销封顶5000元,年底一次性报销。全市低保、五保和特困残疾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每段提高10个百分点,总体报销比例提高18%以上。

    本次政策调整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医中药、重大疾病患者和特困群体的倾斜优惠,切实体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惠民利民的优越性,参保群众受益明显。(来源: 东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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