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3日电 "工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经营者违法违章行为记录和信用档案,根据信用档案对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综合信用分类评定和公示……给予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昨日,这样一份特殊的《桐庐县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管理办法》被发放到桐庐县许多食品经营者的手中。翻阅着这份当天刚刚施行的《管理办法》,这些食品经营者们纷纷感叹:"有这么一套严格的长效管理机制,就相当于给我们加上了一道'紧箍咒',以后必须要更加注意自己经营的食品安全了。"
如何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进行长效监管,一直是各地工商部门都在探索的一个共同课题。"食品安全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安全,为了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们也花了很大的精力想了很多办法。"桐庐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历年来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当地工商部门更是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想出了许多办法,但总体来说,因受到食品经营人员的文化素质、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经营管理成本因素的影响,食品监管工作总是难以治本。为了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从去年开始桐庐县工商部门便提出了把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放在建立食品经营者准入、培训、监管和退出等长效监管机制上的工作思路,并根据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桐庐县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管理办法》。
"在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中,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据桐庐工商分局负责人介绍,这四个方面包括适当抬高流通领域食品经营的准入门槛,要求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具有能够建立和登记台帐的文化水平、与经营要求相适应的经营面积、商品身份标识、索证索票、进货台帐等准入条件;设立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规定每个食品经营企业必须要有一个经过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记录和食品经营单位违法违章行为记录,在每个食品经营企业设立《食品安全检查公示牌》,实行每季度公示一次;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对食品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被工商或有关部门第一次行政处罚的,给予黄牌警告;第二次处罚的给予红牌警告;给予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由于在食品流通领域采取这四项长效管理办法在全省还尚属首次,因此桐庐工商部门的这一做法引起了当地许多食品经营户和民众的关注。桐庐县城世纪联华超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我们食品经营企业来说,有了这一套管理办法我们就要认真执行,抓好各项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食品经营安全,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负责。"而当地市民也表示,随着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更加明确、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管理义务更加具体,可以大大提高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效率、逐步提升食品经营人员安全管理素质、最大限度减少或杜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隐患,最终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桐庐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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