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6日电 5月13日,省消保委徐建明秘书长一行5人,在湖州市消保委主任许淦林的陪同下,带着如何深化“新消费运动”这一课题,深入吴兴区、长兴县等地展开调研。
在调研时,省消保委徐建明秘书长在充分肯定湖州市消保委、长兴县消保委开展“新消费运动”工作的同时,详细解读了省工商局郑宇民局长关于“新消费运动”精辟阐述,启发大家在和谐社会理论指导下,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待开展“新消费运动”。湖州市消保委主任许淦林认为:新消费运动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作用,如何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抓好,首先要把这项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新消费者运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重点要依托国民消费教育中心这一载体,象普法教育一样,抓好全民新消费运动的宣传教育,建议省消保委要针对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组织专家学者编辑新消费运动教科书。湖州市消保委冯根乔秘书长分析新消费教育是一项潜移默化的工作,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建议制定3—5年的新消费教育规划。长兴县工商局吴骁局长认为:开展新消费运动要有系统性。要抓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同时,建议以人大提案的形式,建立“新消费日”,从法律上确立“新消费运动”的地位。
来源:湖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