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加价塑料袋不符合标准
超市执行“限塑令”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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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5日电 国家正式施行“限塑令”,但对于禁止使用的塑料袋和加价使用塑料袋的标准,商家和市民都存在着盲区,违规加价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塑料袋情况还比较严重。
记者在市区的一些药店发现,他们积极响应了国家的“限塑令”,对如需提供塑料袋的顾客,征收1角到5角的使用费,但记者发现,其实这些塑料袋并不符合国家标准,就算加价也不能使用。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示通用技术要求》的要求,塑料购物袋应有环保声明、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等,标示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生产厂家名称等相关信息。而市区正在使用的部分塑料袋大都不符合标准,而相关的商家和市民也对此知之甚少。记者采访了几家商户的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对于塑料袋的规格和标准并不清楚。从他们进货的渠道上看,许多生产塑料袋的企业也并没有按照相关标准生产,一些塑料袋存在着违规标注“环保”、“可降解”的字样。
在市区街头的一些饮食店内,使用超薄塑料袋的情况还比较突出。当记者问他们,国家出台的“限塑令”是否知道?他们大多表示,在报纸、电视上已经有看到过。当记者告知他们,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应不小于0.025毫米;直接接触食品的必标“食品用”字样时,他们大多表示自己不知情。在市区某快餐连锁店记者还发现,他们已经在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塑料袋,但并未收费。
“限塑令”正式实施已经有5天了,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了许多可喜的现象,在沃尔玛、中洋等超市,他们使用的塑料袋都标有标准编号、规格和环保字样。许多市民的购物习惯也出现了一些变化,开始自备购物袋或购物篮。
工商管理部门表示,塑料袋使用标准测量还存在困难,如什么样的塑料袋算可降解,不小于0.025毫米是不是要对每个塑料袋进行厚度测量,餐饮、菜场监督难、执法难,怎么解决,这些都是问题。 (来源: 金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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