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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1日电 6月27日上午,省公安厅、浙江保监局、宁波保监局联合在义乌市召开全省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试点工作现场会。会议认为,义乌率先在全省推行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机制,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全面推行这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公安厅交管局领导,浙江保监局和宁波保监局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英豪,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韦炜出席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我市推行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的做法。
郑兴军对义乌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义乌市公安局、保险协会对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工作进行了大胆探索,为全省全面推行这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全省各地要在认真学习借鉴义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把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工作抓出成效。
来源:义乌商报 作者: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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