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3日点 记者昨从婺城区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了唐某诉某火腿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一案。这是该院自今年7月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来,受理的首例知识产权案件。
唐某称,他是2000年9月18日出版的《金华火腿百菜谱》一书的著作权人。2008年4月,唐某在金华市某火腿有限公司门市部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每个手提式塑料包装产品内,均放有一张产品宣传广告折,广告折上的图形、照片及文字说明均有抄袭他的《金华火腿百菜谱》之嫌,共计11篇(幅),文字有部分修改。
唐某认为,该公司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并局部修改他的作品,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公司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该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并限期收回、销毁有侵权内容的产品宣传广告折;该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74155元。
婺城区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来源: 金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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