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4日电 “一级水源保护区集云山水库成游泳池”事件曝光以后,到该水库游泳的人有增无减,而在此之前,水库管理人员也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希望能劝阻泳者(不仅仅是公职人员),但基本没有采取行动。据了解,可以“管”集云山水库的部门单位有四五个之多,为什么这些部门单位对此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呢?有人说这是职权划分不清、交叉重叠带来的弊端,但笔者认为,此言仅说对了一点,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这种执法管理,没有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利益,所以才导致他们的不作为。 我们都说“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这句话就道出了执法的目的,那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和谐、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像警察执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城管执法,是为了给老百姓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食品卫生执法,是为了让群众吃得放心……有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为了最广大群众的利益,不得不采取处罚在内的强制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个别单位和个人却本末倒置,把行政处罚作为执法的目的,甚至通过执法为本单位搞“创收”,私下里又为自己“谋财富”。于是就会出现这样一个怪现状:一个本该多家管的事没人管,而一起违章罚款却多家上去罚。再回到“集云山水库成游泳池”事件上,一方面,该水库中没有任何安全设施,没有一个救生员,一旦出险情,根本无法及时抢救,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该水库事关数万群众的用水问题。因此,可以说是既事关人命、又事关民生的大问题,但反映问题已久,为何没有相关执法人员前来执法、制止?难道非要到出人命的时候,才肯“移动大驾”?明察暗访该事件的工作人员说了一句话:假如现在把集云山水库改造成游泳池,每名泳者收费15元,那么肯定有不少管理单位要来争管理权,要来行使执法权。
此话虽然带点玩笑的味道,但绝不是信口开河。当利益成为执法目的时,就必然导致没有利益的时候不作为,踢皮球,形成管理真空;有利益的时候乱作为,大家一哄而上,争着管,造成重复处罚,甚至滋生腐败。“集云山水库成游泳池”事件看似偶然,其实是必然;看似个案,其实反映出了一个绝非个别的问题。
来源:瑞安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