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4日电 日前,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的决定》,绍兴县文化馆位列其中,被命名为国家一级文化馆。这也是绍兴县继被授予“中国曲艺之乡”称号后,获得的又一项国家级荣誉。
绍兴县文化馆总投资5000万元,现有建筑面积14589平方米。馆内设有多功能音乐厅、展览厅、艺术培训教室、钢琴房、舞蹈排演厅、音乐录音棚、健身中心、跆拳道馆、乒乓球馆等先进场馆440座,是全省目前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设施最先进的县级文化场馆。
此外,绍兴县文化馆现拥有书法、舞蹈、民乐、健身、摄影、戏曲、少儿莲花落等文艺团队22个,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基地6个,其他文化活动基地12个,是展示绍兴县人民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的重要场所。
来源:天天商报 作者:严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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